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5〕46号),按照2019年市属中小学招生要求,现就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市属中小学电脑派位政策性借读证明材料事项,明确如下:
非本市户籍的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是指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运营总监、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
(一)只受理企业统一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请人需填写《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并由所在高新技术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准,出具审核意见统一提出申请;
(三)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将汇总材料报送所在镇区科技部门审核;
(四)镇区审核通过后,在《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申请表》加盖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市科技局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函送市教体局,由教体局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
(六)申请就读所在镇区中小学的员工子女,由镇区审核统筹安排。
《2019学年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招生通告》、《2019学年中山市实验小学招生通告》,《2019学年中山市直属初中招生通告》。
注:市直属中小学名单为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中山市实验小学。
(一)《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申请表》(见附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任职证明原件由镇区查验);
(三)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镇区查验原件);
(四)申请人在职证明材料,所在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镇区查验原件);
(五)申请人六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镇区查验原件)。
各镇区请于5月29日(周三)下班前将申请市属中小学政策性借读的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