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2018年度参保满12个月的企业方可申请该补贴。
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是指本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年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比。我市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
注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例如:假如A企业一年缴交的失业保险费共50万元,其中企业缴交40万元,那么稳岗补贴则为25万元,相当于企业只需要交15万元,省下了25万元!
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http://www.gdzs.lss.gov.cn)的自助服务窗口网上申报。
(选择:人力资源业务)→业务对象(选择:单位)→相关业务(选择: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

企业在该申报界面下载操作指南,按照操作指南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