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不仅是家人朋友联系的最重要的社交软件,还涉及到公众号的信息获取,微信钱包的财产等等。
微信现在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与工作最常使用的APP之一。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更好地占据市场地位,腾讯在知识产权方面毫不放松。
通过中国商标网搜索就能看到,腾讯仅“微信”相关商标就申请了共计1211件,这样的重视程度让我联想到了老干妈商标八卦图,有这异曲同工之处。
而正因腾讯“微信”商标布局的完善,不少“搭便车”的商标注册行为才得以扼杀。
在诸多“微信”商标的“搭便车”案件中,有一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申请人,刘某。
据统计,从2016年至今,刘某共计申请商标149件,其中绝大多数商标都是以“微信+某某”的形式进行命名的。
包括“微信妹”,“微信爷”,“微信奶”……有的甚至还附带上了手机号!

不过这些商标,截至目前不是被驳回,就是在异议当中。
就比如说第37339182号“微信爷服务热线”商标,是刘某于2019年4月8日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11类,淋浴热水器,打火机,吊灯,冰柜,家用电风扇,热泵,水龙头等商品上。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复审时表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认读等方面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大量申请注册“微信+爷、奶、妹”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的行为,申请人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注册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鉴于申请人注册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其注册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所指的应予驳回的情形。
综上决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所以说,通过抢注与他人近似的商标来“搭便车”是万万不可取的,最后只会被以构成近似商标为由驳回,白白浪费精力与财力。
要想塑造属于自己的商标与品牌,必须按照自身企业的发展予以规划和布局,尽早申请商标注册,做好商标布局工作。正如上述的腾讯,不断完善“微信”的防御商标工作,甚至展开了全类别注册,即使刘某申请的商标指定使用在与微信毫不沾边的第11类,也同样会因构成近似商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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